政策解读: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5年沈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3-24
一、政策背景
为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全力落实好省市重点工作任务和全面实施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安排,依据辽宁省财政厅公布的《辽宁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辽宁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调整编制了《2025年沈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2025年沈阳市本级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二、执行范围
各区、县(市)财政局、发改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及直属机构
三、政策内容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3项,包括:证照费(机动车牌、证收费)、诉讼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仲裁收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取消对农民建房用地的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不动产登记收费、草原植被恢复费、污水处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城市道路占用和挖掘修复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涉企政府性基金项目6项,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