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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沈阳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辽宁省第五期高端财会人才(行政企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沈财会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3-17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辽宁省高端财会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会〔2026〕71号)有关要求,培养造就一批复合型高端财会人才,现将《关于开展辽宁省第五期高端财会人才(行政企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6〕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具体内容

第一条 市级选拔方式。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财政部门线上审核的方式。

第二条 线上申报时间。2026年4月1日-10日,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条 线上申报路径。申报人登录辽宁会计网官网-“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高端财会人才申报”(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后,下载《辽宁省高端财会人才申报表》,再将签署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表扫描回传到申报系统的指定位置,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申报。

第四条 其他事宜。有关申报基本条件、选拔程序、培养周期和培养方式、学员管理、严肃纪律、经费保障等详见转发通知。

文件链接:沈阳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辽宁省第五期高端财会人才(行政企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