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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债务信息
2021年沈阳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0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举借的政府债务应纳入预算管理,结合2021年全市新增债券额度,对2021年市本级预算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我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情况和新增政府债券情况

(一)2021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021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1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为27.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9亿元;专项债务23.4亿元。

(二)2021年新增政府债券情况。截至10月末,省政府已代我市发行新增债券27.3亿元。

1.新增一般债券情况。新增一般债券3.9亿元,其中,市本级2.1亿元,用于市本级沈阳至康平高速公路鸭绿江街至新城子段建设项目(征拆工程)1亿元、市本级昆山西路与304国道连通—丁香道口平改立工程0.8亿元和市本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3亿元;区县(市)1.8亿元,用于苏家屯区北沙河截污管线工程0.3亿元和康平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1.5亿元。

2.新增专项债券情况。新增专项债券23.4亿元,其中,市本级21亿元,用于市本级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沈阳段建设项目7亿元、市本级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5亿元、市本级地铁六号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3.3亿元、市本级辽宁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中心(辽宁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沈阳基地)工程建设项目3.7亿元、市本级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1亿元和市本级口腔医院浑南院区建设项目1亿元;区县(市)2.4亿元,用于铁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廊建设项目1亿元、沈北新区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0.9亿元和康平县卧龙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5亿元。

上述新增债券发行后,截至10月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802.14亿元,仍在省核定的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1992.21亿元以内。

二、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2021年,市本级实际发行一般债券2.1亿元,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需进行预算调整。具体为经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市本级当年可供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收入规模为375.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375.7亿元。建议同时调增2.1亿元,调整后市本级当年可供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收入规模为377.8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为377.8亿元,支出调增部分为:市本级沈阳至康平高速公路鸭绿江街至新城子段建设项目(征拆工程)1亿元、市本级昆山西路与304国道连通—丁香道口平改立工程0.8亿元和市本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3亿元。

2021年,市本级实际发行专项债券21亿元,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需进行预算调整。具体为经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市本级当年可供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的收入规模为246.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246.4亿元。建议同时调增21亿元,调整后市本级当年可供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的收入规模为267.4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267.4亿元,支出调增部分为:市本级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沈阳段建设项目7亿元、市本级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5亿元、市本级地铁六号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3.3亿元、市本级辽宁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中心(辽宁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沈阳基地)工程建设项目3.7亿元、市本级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1亿元和市本级口腔医院浑南院区建设项目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