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 高层次人才(博士)体检通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7-11
按照《沈阳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公告》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就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名单
刘超
二、体检时间
2025年7月14日7:30
三、体检地点
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89号)
四、体检须知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受检者备好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
3.体检费用自理。
4.体检前一天应避免劳累,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高糖、高盐饮食。体检当日早晨空腹(禁食、禁水)。
5.体检参照《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体检。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6. 其他未尽事宜以体检医院有关体检须知为准。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24-22841830
沈阳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