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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积极落实政策 提高困难群众获得感 幸福感 安全感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是困难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管好用好困难群众每一分“保命钱”和每一笔“救助款”,提前下达资金3.5亿元,确保各类救助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一是兜底解忧,温暖困难群众。为让困难群众感受党和政府的民生厚度、政策温度,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幸福过节,提前下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两节救助资金3.41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标准逐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达到每人每月793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226元,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达到每人每月2322元,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二是精准救助,解决群众急难。为解决广大群众因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提前下达临时救助资金935万元,解决群众急难问题,做到应救尽救、精准救助。三是加强监管,提高资金效益。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持续关注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加强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合理规范使用资金,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有效保障困难群众救助重点民生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