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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持续加强涉企收费管理 推进全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29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落实落细国家和省的各项涉企收费措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市财政局切实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特别是涉企收费管理,有效防止乱收费行为,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坚持每年提前编制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化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确保我市所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均为中央和省级设立,无市级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密切关注国家和省出台的涉企收费政策,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介、政务公开活动日等渠道,公开收费项目、征收依据、征收标准等,加强收费政策公开,第一时间落实各项收费及降费政策,实行阳光收费,确保缴费人及时享受各项政策红利。三是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统筹考虑经济运行和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严格审核各预算单位编报的收入预算,提高非税收入预算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四是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自查自纠和重点收费项目的督导工作。围绕“市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清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能降全降,能免全免”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精准确立10项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是否严格按照收费目录清单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范围进行征收;是否继续收取国家已明令取消、停征的收费项目;是否执行国家优惠政策或减免政策规定;是否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是否在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内容并及时更新等。五是进一步完善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查处工作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行为,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并进行处理,形成长效机制,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发生。六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入库管理,对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规定的项目名称和编码及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入库,防止没有征收依据的收费项目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上缴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