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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加减乘除”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发展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5-22

为高效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效应,市财政局会同主管部门“加减乘除”多措并举,充分发挥200余万元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巧用节能“小”资金撬动绿色“大”效益,助推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标准,节能效率做“加法”。优化修订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改造项目节能准入门槛,节能率由原来的“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25%”,充分发挥专项资金节能导向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使用效率。二是项目改造,能源消耗做“减法”。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进行补助,利用太阳能、声控、雷达微波、智能控制、变频等节能技术对公共机构的照明系统、空调系统等进行节能改造,预计能源消耗量将减少30%以上,折合减少碳排放约112.3吨标煤。三是宣传引导,社会效益做“乘法”。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5.15全国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等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倡导“光盘行动”、生活垃圾分类,弘扬勤俭节约文化,发挥公共机构表率作用,引导社会公众树立低碳发展理念,增强节能意识,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新风尚。四是示范引领,节能降碳做“除法”。以新质生产力引领节能降碳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积极利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制,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推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着力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优化生态环境效益,促进节能降碳和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面节约战略,立足公共机构节能专项,做好低碳环保、绿色转型大文章,助力节能提效减污降碳,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