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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圆满完成我市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0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要求,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市财政局提前组织谋划,突出联动衔接,聚焦审核指导,推动我市政府财务报告编审工作提质增效,于11月15日圆满通过财政部审核。

一是以“谋”为先,强化组织保障。高度重视,提早布置,研究政策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针对编制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链条长特点,统筹推进局内外多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面确认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主体及资金范围,梳理部门财报编制单位清单,组织市本级62个部门、284家基层单位和13个区、县(市)财政局分两批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结合实例解读政策要求、编审标准和重点难点,指导完善内部往来、收支对象等信息数据,核实编报主体间对账抵销事项,提前开展预评预审。二是以“实”为要,优化联动衔接。从政策规范和编报要求入手,重点关注股权投资核算、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自然资源资产、保障性住房等披露事项,进一步提升政府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资产报告、债务报告等数据衔接性,夯实数据基础。优化技术保障,依托一体化系统嵌入,对部门决算和行政事业性资产年报信息进行核对,实现财报模块与会计核算数据溯源,并能自动提取生成,从源头上确保账表一致。三是以“准”为基,细化审核指导。以资产负债率、收入费用率等重要指标为切入点,从报告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真实性等四个维度开展“系统+人工”多轮次、全方位严格审核。收集整理各预算单位反馈意见建议,利用工作群等多渠道发布编制指南解析、共性频发问题释疑及操作视频讲解等资料,采用现场指导、安排专人解答问题,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开展业务指导,有效提升编报水平。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强政府财务报告编审工作,总结经验,增强分析利用,不断提高编报整体质量,充分发挥政府财务报告对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牵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