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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全力支持生活必需品流通 保供体系建设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08


经商务部等中央多部委联合评选,我市成功荣获全国首批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支持加强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市财政局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全力支持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保障生活必需品“质优、量足、价稳”。

一是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会同市商务局制定沈阳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沈阳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持范围必须与粮、油、肉、蛋、奶、果蔬等生活必需品息息相关,围绕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保供能力、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强化消费终端网络网点建设、完善重要民生商品储备调控体系、进一步发展冷链物流、改进信息监测和预测预警等6个方面,分别划定支持内容和标准,规范了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二是积极兑现补助资金。会同市商务局完善项目库建设,面向全市征集项目,增加项目库储备,采取“先建后补”形式,待项目达到验收标准后,及时开展项目评审工作,按照“成熟一批、支持一批”原则,兑现补助政策,截至目前,共拨付资金4097万元,推动我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督促主管部门按季度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将上级下达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管理的依据,定期调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以及使用的规范、安全、高效。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在完善重要民生商品储备调控体系上,按照有关规定,投入资金保证储备规模,完善储备布局,改造升级储备库点,提高存储投放能力和安全性,切实提高我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