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财政局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困难群众救助基本民生底线。
一是兜住民生底线。坚持“保基本民生”项目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2024年,全市投入救助资金9.5亿元用于困难群众救助支出,各级财政部门按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确保2025年全市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顺利开展。2024年末,市财政局提前下拨各区、县(市)2025年困难群众救助专项资金5.7亿元,占2025年全年救助资金需求的78%,为各地区兜底保障民生工作打好提前量,确保各类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为困难群众筑起更加暖心的兜底保障安全网。二是兜准保障对象。建立健全低保认定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大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救助扩围增效力度,加强急难临时救助,确保对困难群众精准施救。在财力有限形势下,坚持社会救助资金投入不减速,全力保障我市4.6万户城乡低保对象、13万特困、孤儿和残疾人等群体得到精准救助。按照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原则提高补助标准,2024年7月起,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3.5%,提高到每人每月821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3.5%,提高到每人每月1269元;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提高6%,提高到每人每月2462元,对困难群众展开全方位、多层次的关怀与帮助,进一步提升我市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三是兜牢资金监管。会同市民政局出台《沈阳市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完善资金管理,由各级财政部门和民政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优化资金分配机制,科学、合理调配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定期评估,推动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升,确保资金真正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强化资金保障,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让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