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栏目列表
信息快递
市财政局多点发力 支持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2-10


2024年,市财政局以“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题行动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从多角度、全方位发挥财政保障作用,有效地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牵头研究制定《财政支持乡村全面振兴若干政策措施》,形成6方面、27项具体政策措施,并调整多个项目补助标准,增加财政奖补政策,探索财政资金“拨改投”新模式,激发农业产业化主体活力,规范顶层设计,为更好地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政策依据。二是有效压实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优先保障领域,全年投入支持乡村振兴即“三农”口径各级各类资金160亿元,同比增长18.2%,增长率创历年新高。争取到位上级专项资金101亿元,较上年增加27亿元,争取资金规模再上新台阶。落实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资金15.5亿元,完成比例9.2%,高于省规定8%考核比例。三是聚焦基本民生。围绕农户、耕地、种子、农技、减损等关键民生领域,抓好资金保障,全年共投入资金53亿元,及时兑现各项强农惠农补贴,支持176万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种业振兴,实施保护性耕作作业258万亩、黑土地保护135万亩、深松作业24万亩,支持“菜篮子”稳产保供,对1.2万亩高标准设施农业给予补助,强化农业防灾减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四是推动结构升级。以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升级为主攻方向,做好资金保障,全年共投入资金7亿元,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白羽肉鸡和粳稻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支持脱贫地区因地制宜实施“五小产业”等帮扶项目,扶持全市62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村屯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置全覆盖,建设“一事一议”村内道路251公里等,为推动乡村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五是落实监管职责。研究制定我市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等6项实施细则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和监管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惠农补贴专项整治”等工作,全力推进相关问题整改;做好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对上年度114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实现全覆盖。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加大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力度,有力有效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