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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助力我市普惠型养老服务补贴试点项目实施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10-16


2025年7月,民政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针对失能老年群体的专项服务消费补贴制度。经积极争取,我市成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全国7个试点地区之一。市财政局积极会同市民政局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落细资金保障,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谋划设计实施方案,精心打造暖心工程。会同市民政局联合制定《沈阳市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试点实施方案(试行)》,明确补贴对象认定标准、申领流程、资金保障及监管措施等内容,确保试点工作及时启动、有序实施。二是科学测算保障资金,精准投入夯实基础。综合考虑我市老年人口数量、养老服务机构在院养员数量及承载能力、中度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等因素,经测算,各级财政预计投入2.4亿元资金,其中我市需投入资金1900万元,将为我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三是规范发放严格监管,筑牢资金安全防线。会同民政部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惠民生、暖民心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满足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扎实推进我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和服务机制,切实提升失能老年人福祉,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为全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制度建立提供扎实可靠的沈阳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