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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助推乡村组织振兴 保障基层运转稳定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11-10


为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推动基层党组织在政策落实、资源整合等方面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市财政局不断强化对乡村组织振兴保障,统筹市级资金8920万元,在村级组织运转、村级党建以及激活村“两委”班子积极性等方面综合发力,有力促进乡村治理效能提高,保障基层运转稳定。

一是强化基础保障,确保村级组织有序运转。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相关政策,足额安排并拨付市级配套资金7250万元,保障全市1527个村的村干部报酬发放、日常办公运转及其他必要支出等,按标准为在职村干部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支持村级网格员管理,切实保障村级组织运转基本需求,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基础保障。二是聚焦党建引领,夯实基层党组织根基。安排资金956万元,支持村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主题党日活动、订阅党报党刊等日常管理和党群服务中心等党建设施维护,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开展活动、有效发挥政治功能,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根基。三是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村级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推动村级综合服务事项下沉到村,支持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村级为民服务全程代办点932个,安排补助资金233万元保障其基本办公经费、配备必要办公设备等,将政务服务直接送到群众身边,切实提升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四是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基层队伍干事动力。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村“两委”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举措,安排资金481万元,为部分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缴纳养老保险,对五年内村集体经济经营收益首次达标的行政村给予奖励,对村党组织书记离任时达标的增加生活补助,充分调动村“两委”班子干事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紧扣乡村组织振兴核心任务,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和村级党建经费保障体系,支持村级全程为民服务代办点建设,激励村党组织及村“两委”班子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中的作用,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持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