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面对全市财政收支双向承压、刚性支出压力持续加大的困难挑战,市财政局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千方百计保障民生支出需求,推动振兴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一是守护最美“夕阳红”,养老金水平逐年上升。积极做好养老金提标发放工作,覆盖全市221.9万退休人员,2025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按照2024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2%确定上调幅度,实现连续21年提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至234元,增长9.3%。全年预计投入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98.6亿元,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二是扩容医保基金池,财政补助标准继续提高。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合理调整筹资机制,2025年,在个人缴费不提高的前提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至700元。全年预计投入财政补助资金27.7亿元,确保困难群体能够获得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医保制度运行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性不断增强。三是助力建设“健康沈阳”,持续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202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99元,全年预计投入财政补助资金9.2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四是兜稳社会救助底线,困难群众救助标准稳步上调。切实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实现连续17年稳步提高。自2025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5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314元;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610元;低收入一级残疾人救助提高至每人每月850元。全年预计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财政补助资金9.3亿元,切实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低收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五是严格落实优抚政策,彰显尊崇尊重和关心优待。逐年提高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惠及全市优抚对象2.8万人,全年预计投入资金3.2亿元,切实将军人军属关心关爱落实到位。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坚持“过紧日子”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将节省的资金优先用于保障基本民生,以更高标准增进人民群众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