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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扎实有序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各项任务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12-08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两持续、四着力”总体部署,担当作为、锐意进取,以坚实有力的财政保障,助推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认真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建设,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发挥协同联动效用,助力开创乡村振兴发展新局面。牵头研究制定《财政支持乡村全面振兴若干政策措施》,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总要求,对我市财政支农政策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形成118项具体政策措施,建立惠农政策清单,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二是有效压实投入,支持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落实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有关规定,按11%比例提取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竞争性立项项目,我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025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已通过国家部委审批,预计共争取到位资金2.7亿元,第一批资金1.05亿元已拨付至我市;压实各领域资金投入,全年预计投入支持乡村振兴即“三农”口径各级各类资金140亿元以上,进一步提升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财政保障力度。三是聚焦基本民生,筑牢粮食生产安全根基。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统筹财政资金51.3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162.45万亩,支持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作业260万亩、深松整地作业33万亩、黑土地保护利用130万亩,支持落实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兑现落实农业保险,开展农业防灾体系建设、灾后农田水利设施重建、疫病防控等工作,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扛牢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重要使命。四是促进产业融合,推动乡村产业提质增效。深入践行大食物观,统筹财政资金10.6亿元,支持新建改造设施农业0.76万亩,推动“菜篮子”稳产保供,实施农产品精深加工等资产收益项目,做优做强特色产业集群,促进农业“产供销”协同发展;因地制宜实施“五小产业”等帮扶项目,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62个,加大脱贫地区产业帮扶力度,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是推进乡村建设,助力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统筹财政资金10.5亿元,持续深化“三美”建设,支持创建特色庭院街、美丽宜居村、美丽田园,深化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推动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支持建设“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村14个、“一事一议”村内道路184公里,支持辽中区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认真履行财政支农工作职责,践行“精算、精管、精准、精细”要求,以扎实作风和务实举措支持沈阳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各项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