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助推我市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 标准提高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12-09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生保障相关政策要求,切实提升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质量,让特困群体共享发展成果,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对全市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进行全面提标,以更坚实的财政保障为特困人员筑牢生活“安全网”。
一是分类上调标准,保障水平再提升。本次调整按区域分类优化照料护理标准,覆盖分散供养与集中供养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三类特困人员。和平区等9个城区提标后,照料护理月标准区间由191元至1146元上调至210元至1260元;辽中区等4个县(市)同步优化,月标准区间从164元至984元提升至190元至1140元。此次提标兼顾区域发展差异,既稳步提高保障额度,又精准匹配不同照料需求,让每一位特困人员都能感受到政策暖意。二是财政精准发力,资金保障强支撑。为确保提标政策落地见效,积极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特困群体需求,落实提标新增财政支出约698万元,全年预计投入5687万元专项用于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支出,确保政策红利及时精准直达特困人员。三是强化监管效能,资金使用提质效。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照料护理资金使用全流程跟踪,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强化使用情况核查,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实处,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让特困人员真正受益。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动态优化保障标准,切实解决特困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为特困人员提供更实在、更有力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