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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财政高质量发展服务沈阳全面振兴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2-10

以财政高质量发展服务沈阳全面振兴

辽宁省沈阳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邱立全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未来五年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围绕“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准确领会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确保全市财政工作始终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同频共振,与省市工作要求同向发力,自觉将财政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进一步发挥好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以财政高质量发展服务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

回望“十四五”

砥砺前行、聚力突破

沈阳财政发展根基有效夯实

“十四五”期间,沈阳财政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扛牢财政使命担当、综合施策支持发展,为沈阳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了坚强财政保障。

(一)打造更具聚才之能的实力财政。将“培育财源、厉行节约”工作思路贯穿财政工作始终,直面财政收支矛盾,以“打基础、利长远”为出发点,制定了一系列建设财源、过紧日子、激励发展的机制举措,推动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得到稳步增强,“十四五”期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稳居东北四城市首位。

(二)打造更具全局视野的担当财政。将落实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作为财政资金保障的首要任务,牢牢把握全市经济工作总体要求,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十四五”期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稳定在千亿元以上,全市重大项目、重大举措、重点改革、重点工作资金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三)打造更具宗旨意识的民本财政。将民生支出作为财政资金使用的优先选项,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十四五”期间,民生领域支出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稳定在75%左右,各项民生政策全部足额兑现落实,推动各项社保政策标准提高,持续打造系列民生品牌,助推各项社会事业进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四)打造更具底线思维的安全财政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忧患意识,严格落实“市级帮扶”责任,持续加大对各地区扶持力度,坚决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稳妥有序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稳步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五)打造更具进取精神的改革财政。积极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累计出台14个领域市与区县(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强化财会监督,各项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奋进“十五五”

乘势而上、再启新程

推动沈阳振兴突破再创佳绩

未来五年,是沈阳全面振兴巩固拓展优势、破除瓶颈制约、补强短板弱项的战略机遇期,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沈阳市财政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落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用好用足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更实举措推进财源建设、以更大力度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以更高水平推进财政科学管理、以更高效能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资产资源,为沈阳“十五五”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财政贡献。

(一)在以政领财上恒久着力。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胸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强化“财”必须自觉服务于“政”的意识,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和反腐败斗争,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在拓源增收上精准发力。有效发挥财政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税务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征管合力。认真落实省、市财源建设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和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努力形成支柱财源坚强稳固、新兴财源生机勃发、后续财源发展强劲的可持续财源建设新格局。推动沈阳营商环境短期内实现明显好转、根本好转,以全方位支持企业发展为抓手,树立让企业“一次也不跑”理念,引导各地区立足自身优势,做强产业链、招商引资、服务配套,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创新“投担贷贴”金融服务模式,持续推广“园区集合贷”及其系列产品,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振各类经营主体信心。同时,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持续推进国有“三资”管理改革,分类施策、一项目一策推进资产盘活,赋能财源增长。

(三)在资金保障上靶向用力。发挥好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加强与其他领域政策协同联动,继续保持必要支出强度,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和保障顺序,不断增强对全市重大项目、重大举措、重点改革、重点工作的保障能力。支持深入开展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和提升扩大开放水平,在扩内需、稳外需中走好沈阳振兴发展的必由之路。支持制造业“智改数转”,加快构建“3+4+3”现代化产业体系(即优化提升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食品三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及医疗装备、新能源四大新兴产业,前瞻性布局具身智能、未来材料、深海深地深空装备三大未来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加强基金聚集区建设,做大做强“2+3+N”多层次政府投资基金规模(“2”即市本级投资基金、城市更新基金;“3”即“早期、重大、专项”3类功能基金;“N”即围绕全市主导产业设立N个产业链基金群),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沈阳投资建设,用好用足中央专项资金,确保“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等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倾力绘就民生幸福底色,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将民生支出作为财政资金使用的优先选项,支持系列民生品牌建设,确保各项民生待遇落到实处。

(四)在风险防控上从严施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对区县预算进行严格审核,并坚持财力下沉保基层,做到预算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调度,优先使用稳定可靠的经常性财力加以保障。抢抓一揽子化债政策机遇,持续推进债务率压降,严禁新增隐性债务,确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会同市工信部门分类施策,全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打造诚信政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研究建立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科学评估新出台政策对财政支出的短期和长远影响,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五)在深化改革上持续加力。以零基预算改革为牵引,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和预算支出标准体系。适时优化调整市以下财政体制,进一步向区县下放财力。提高国库资金统筹调度能力,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完善财政支出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成本预算绩效改革。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市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严格执行预算,健全各类经费管理机制。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断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扎实推进现代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