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夯实乡村组织根基 保障基层运转平稳有序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4-1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紧紧围绕乡村组织振兴这一基础性工程,统筹安排资金8687万元,在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党建引领、村干部队伍激励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乡村治理效能稳步提升,为基层平稳有序运转提供坚实支撑。
一是筑牢运转根基,保障村级组织稳定运行。严格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统筹市级资金7017万元,覆盖全市1527个行政村,专项用于村干部报酬发放、日常办公运转及其他必要支出,为在职村干部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切实满足村级组织基本运转需求,为乡村治理夯实基础保障。二是发挥党建优势,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聚焦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提升,统筹资金956万元,支持村党组织规范开展党员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党报党刊订阅等日常管理,推动党群服务中心等党建阵地建设,促进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有效发挥,持续筑牢基层战斗堡垒。三是优化服务供给,提升村级为民服务能力。推动村级综合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支持932个涉农区县村级为民服务全程代办点建设,统筹资金233万元,用于基本办公经费保障和必要办公设备配备,将政务服务延伸至群众身边,切实增强基层组织服务效能。四是强化激励导向,激发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落实市委关于激励村“两委”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举措,统筹资金481万元,按最高标准为部分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缴纳养老保险,对五年内村集体经济经营收益首次达标的行政村给予奖励,对离任时达标的村党组织书记增加生活补助,有效调动村“两委”班子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锚定乡村全面振兴目标,持续健全村级组织运转和党建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村级为民服务全程代办点建设,更好发挥村党组织及村“两委”班子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的引领作用,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持久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