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法》和《宗教事务条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26年,市财政局安排民族宗教领域资金4074万元,聚焦我市民族事业和产业发展、民族教育文化、宗教中国化等方向统筹发力,切实维护我市民族和睦、宗教和谐、社会稳定。
一是兜牢民族事业底线,织密团结进步网络。统筹安排资金694万元,进一步铸牢思想共识,支持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民族节庆活动、文化交流与业务培训等,深化各族群众思想认同;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强化民族地区基层走访慰问、普法宣传、专项审计等日常保障,畅通基层民族工作服务渠道;落实民族殡葬扶持政策,支持推进法库三面船镇回族公墓三期项目立项建设,切实保障少数民族权益。二是赋能民族乡村振兴,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统筹安排资金1367万元,推进民族特色乡村旅游,重点支持法库巴尔虎山旅游观光线二期、少数民族聚居村产业配套等乡村产业项目,带动民族地区增收致富;围绕少数民族村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辽中区蒲河满族村等边沟新建、道路亮化、水体清淤等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少数民族乡村生活居住水平。三是深耕民族教育文化阵地,厚植青少年思想根基。统筹安排资金1948万元,保障异地民族学生就学生活,对内地民族班按照基础教育学校年生均15000元、中等职业学校年生均7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对各区县民族学校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给予补助,推动朝鲜族文化馆免费开放及民间信俗保护与传承,支持参加省第十一次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促进各族青少年交流交融。四是聚焦宗教事务保障,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统筹安排资金65万元,支持小南天主教堂、慈恩寺等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支持开展政策培训、维稳风险排查等日常工作,推动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制度化;增进宗教界人文关怀,支持开展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节日慰问,落实宗教代表人士体检及医疗补助政策,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持续优化财政资金保障机制,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动,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落地,精准、规范、高效地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和宗教中国化实践,推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