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大力指导下,市财政局积极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沈阳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财政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顺利完成全年政务公开工作。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结合新《预算法》要求,积极谋划部署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与局门户网站建设,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体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018年,我局共公开规范性文件15件。
2.主动公开财政信息。2018年,市财政局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及上级刊物等多种媒介,大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公开财政信息3857条。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财政信息3766条。其中: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379条;通过沈阳政府采购网公开3387条。二是通过政务微博公开财政信息37条。三是通过政务微信公开财政信息9条。四是在上级部门及新闻媒体发布信息45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牵头做好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预算法》及国家、省、市有关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推动市本级74个部门按照《预算法》规定公开时限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及沈阳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债务余额等情况,并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同步设立统一公开平台,增加了公众“一站式”查询监督的渠道。同时,通过制定文件、召开会议、监督检查等方式,推进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在全国295个地级城市中,我市财政透明度排名已跃居第36名,位列东三省之首,较2013年的135名提升近百名。
2.做好市财政局自身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中公开市财政局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及债务限额、债务余额等信息17条。其中,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9条,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5条,公开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和债务发行、使用、偿还等信息3条。
3.做好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扶贫资金、体彩公益金、福彩公益金等财政资金筹集使用情况信息5条,其中,公开扶贫资金分配情况信息3条,公开体彩公益金筹集使用情况信息1条,公开福彩公益金筹集使用情况信息1条。
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1.认真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公开工作。按照《沈阳市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编制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办事规程规范》、《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办理指南》,并严格按照规范执行相关业务的办理流程。
2.深入推进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网上审批工作。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6〕81号)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网上审批工作,该业务已全面实现网上初审、现场领证的办理模式,办事人员通过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材料,网上审批通过后,携带材料到窗口即可领取许可证书,全程只需跑一次。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推动财政工作发展的切入点,认真抓好抓实,并配合相关部门将重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8年共办理建议提案109件,其中人大建议79件(包括:市主办建议9件;市协办建议66件;省协办建议4件);政协提案30件(包括:市主办提案3件;市协办提案27件),109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结,并上传至市政府网上管理系统,且达到主办件办理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1.通过新闻发布会解读政策。为加强政策宣传,参加全市新闻发布会3次,重点解读财政惠农、第十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华晨宝马十五周年等方面政策。
2.通过新闻媒体解读政策。一是通过《沈阳网微民生》解读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二是通过《沈阳新闻》解读人才新政、涉企收费等政策。
3.通过局门户网站解读政策。在局门户网站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专栏、政策与解读等栏目,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学前教育奖补、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等3项政策进行解读。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18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2条,所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及时回复给了申请人。其中:通过网络申请20条,信函申请2条;同意公开答复11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3条,申请信息不存在8条。
八、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1.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回应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舆情的监控与引导,建立健全舆情快速响应和处置机制,促进财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沈阳市财政局舆情监测工作制度》,明确舆情监测工作责任、工作重点及建立正确舆论方向工作要求,并严格按照舆情监测工作制度对涉及财政的政务舆情及时有效进行处置回应。
2.政务舆情回应效果。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回应社会关切工作,通过民心网、12345市民热线、市长信箱、政务微博等载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8年,市财政局共收到并办理诉求件95件,其中来自民心网诉求24件;来自12345市民热线诉求61件;来自市长信箱诉求10件,所有诉求件全部按时办结。积极通过沈阳财政政务微博回应群众关切,2018年共通过微博回应群众关切信息10条。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2条,所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及时回复给了申请人,答复后申请行政复议1条,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做好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沈阳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工作职责,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沈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制定了《沈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制度》,并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同时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结合财政实际,制定彩票公益金信息公开清单。
3.强化查阅场所建设。一是在市财政局档案室设立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并在档案室门牌上放置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标识,明确信息查阅专用电脑,方便信息查阅。二是在局1楼大厅以落地式触屏一体机方式公开单位人员信息及工作信息,切实发挥公开渠道作用。
4.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财政厅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严格按照要求参加全市“每周一课”培训,认真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知识。
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1日
沈阳市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图解版).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