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沈阳市财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财政重点工作,持续推进财政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1条,其中: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59条;被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财经报等各级媒体报道财政信息332篇。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和《条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情况,我市地方政府财政透明度跻身全国前三。

积极组织开展第十八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一是开展“政务公开进企业”活动,在中小企业协会举办的“沈阳向好、我们向上”例会上,为80余家中小企业讲解政府采购惠企政策,系统地梳理了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的举措,结合中小企业自身特点、痛点,针对性地对政策进行精准解读;二是开展“亲清会客厅”活动,邀请科技担保公司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可持续经营交流研讨会,“面对面”倾听企业声音,精准回应企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切实提高答复时效性。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其中结转至下一年办理1件,其余申请全部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科学制定信息公开方式及范围,审慎公开敏感信息。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建立健全已公开信息管理规范体系,定期开展失效、无效信息清理,提升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积极做好局门户网站管理,建立健全局门户网站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制度,在重要时间节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理。同时,进一步强化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不断完善全市财政系统网络安全防护体系。

(五)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设定组织参加政务公开活动情况、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等绩效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7.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4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1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3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4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对外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履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财政局已按时完成沈阳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各项工作部署,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

文件链接:图解:沈阳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