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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7-3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1日至6月30日,十四届市委第七轮第八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8月7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情况

2025年8月7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向我局全面反馈了巡察情况,市财政局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领导负责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定期调度,实施清单化、项目化整改。对于指出的问题,市财政局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存在的类似问题,坚持系统观念推进一体整改、全面整改,并将站位提高、视野放宽,跳出财政系统的局限,将问题整改工作放到全市大环境中来一体推进、一体谋划。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既拿出“当下改”的具体举措,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又透过现象看本质,从制度机制上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形成“长久立”的机制,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

二、主要问题做法及成效

1.发挥好市财税收入协调工作专班牵头抓总作用定期组织各区县(市)召开座谈会、调度会,群策群力研判形势,多措并举抓实财政收入组织。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继续领跑东北四城市,税收收入占比高出全省平均1.6个百分点。一是全面加强财源建设。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沈阳市加强财源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推动形成支柱财源坚强稳固、新兴财源生机勃发、后续财源发展强劲的可持续财源建设新格局。二是建立高质量发展激励机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沈阳市高质量发展激励工作方案》,对财源建设做得较好的地区和部门给予资金奖补,鼓励各地区加快培育壮大优质财源,推动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三是持续深挖非税潜力。坚持依法依规盘活“三资”,督促各地区建立高质量的收入项目储备库,并抓好项目落实。四是持续加强协税护税。成立沈阳市财税收入协调工作专班,形成了市领导亲自挂帅,市直各部门横向联动,市、区两级政府及财税部门纵向贯通的工作机制。全面优化涉企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提高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贡献度,全力弥补税收收入缺口。五是加强财税信息互通。主动向税务部门推送各类企业补贴及债券资金支付信息,并将税务部门提供的欠税企业信息下发各区县(市),督促各地区全力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欠税清缴工作。六是对政府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预算安排和支出结构调整的参考依据,并对进展缓慢项目持续督办,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坚持将“三保”保障摆在财政工作最优先位置。严格落实涵盖预算编制、执行监测、应急处置、定期通报等全过程管理体系。2025年市本级支持各地区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未发生区域性安全风险事件。一是印发《沈阳市财政局关于编制沈阳市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组织各部门严格按照“三保”支出、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党委、政府重点任务支出及其他支出的顺序编制2026年预算。二是坚持“三保”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清单化管理。印发《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2026年“三保”及“三保”外刚性支出项目清单的通知》,组织各部门强化“三保”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清单保障范围和标准,准确标注“三保”及“三保”外刚性支出项目标识,严格审核“三保”支出预算,确保足额编制、不留缺口。三是坚持“三保”预算优先安排,实施区县预算提级审核机制,对区县“三保”预算安排进行专项审核,督促各地区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不留缺口。四是坚决扛牢市级帮扶(兜底)责任,加大财力下沉保基层,持续加大对财力基础薄弱的康平县等四区县(市)帮扶力度。五是持续督促各地区落实“县级为主”工作责任以及专人专区联络机制和周报、月报等工作制度,督促相关地区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偿还“三保”拖欠。

3.加大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实体账户存量资金清查盘活力度。2025年,全市累计清理盘活存量资金19.1亿元,财政资金进一步聚集用于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一是按照《沈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金清查盘活方案》要求,组织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对财政拨款、上下级转款、往来款等有关存量资金开展清查盘活,对经部门自查或巡视、审计认定,符合存量资金盘活政策的实有账户资金做到应收尽收。二是明确存量资金盘活工作分为摸清底数、组织认定、集中清理、持续盘活”四个步骤,建立健全盘活存量资金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求全市各部门在梳理、报告存量资金时,不得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追责。

4.加快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研究制定《沈阳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7方面25条措施,着眼转变“基数+增长”观念,着力打破预算编制固化僵化格局,稳步构建有保有压、能增能减、注重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一是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印发《关于开展财政支出政策清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会同政策主管部门,对2025年预算项目所涉及的财政支出政策逐项梳理,对于政策支持期限未到但已满3年且不需继续执行的、政策已到期的以及未经认定的存量支出项目进行清理,节省财政资金约70亿元。整合专项资金,按照一个部门、一个行业只管理一个专项资金的原则,推进跨部门跨行业专项资金统筹,将服务业专项、外经贸产业发展专项、会展业专项和大型活动专项合并为商务发展专项;中小企业专项、新兴产业专项,按用途将相关项目在科技、工业发展等专项中统筹安排。二是完善2026年沈阳市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标准。进一步加强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强化支出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约束和基础支撑作用,不断拓宽标准覆盖范围,形成了2026年市本级53大类、2059项的部门预算支出标准化体系。三是印发《沈阳市财政局关于编制沈阳市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各区县(市)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行零基预算编制方式编制2026年预算的通知》,组织各部门、各地区严格按照零基预算改革要求编制2026年预算。严格审核市直各部门2026年项目预算,督促部门、单位细化预算编制,项目依据应充分必要,列明项目实施依据的政策、文件条款;项目内容应详实准确,列明项目明细、数量、执行标准等要素,努力提升预算编制质量。四是起草《关于沈阳市本级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有关情况的报告》,向人大财经委汇报2026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总体思路、预算编制工作开展情况、预算初步安排情况,将2026年各部门预算安排情况报人大审查。按照相关规定和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将结转项目编入2026年部门预算。五是加大对预算单位年初预算到位率的审核力度,特别是对于经常性的代编项目,参照上年实际执行情况按一定比例编到相关部门,合理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提高财政资金撬动引导力度。沈阳市政府基金投资直投项目16个,子基金33支,投资总规模262.42亿元,实缴出资144.13亿元,其中市政府基金实缴出资39.95亿元,吸引社会各类资本实缴出资104.18亿元,社会资本占比72.29%。一是推动设立新质生产力方向基金(科技创新天使基金),联合省级基金共同支持新质生产力早期项目发展。二是争取国家、省级基金共同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辽宁创益现代化农业科创投资基金,国家及省级基金分别出资4亿和2.5亿元,助力重大农业科技突破。三是印发《沈阳市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沈阳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降低了返投比例;印发《沈阳市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沈阳市政府投资基金尽职免责实施细则》。四是对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推荐拓荆科技、中科仪、和研科技、新松半导体和沈阳富创等我市优质项目,促成国家大基金三期以不超过4.5亿元领投拓荆科技子公司拓荆键科,并吸引多名外部投资者参与。五是对接广东粤科集团,并选定广东省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促成沈阳汽车集团、宝马(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辽粤科创母基金正式签约,合作设立首期规模8亿元的沈阳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六是助力市投资基金投资的沈阳国际软件园项目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成功募集10.98亿元,成为东北地区首单成功上市的公募REITs项目。

6.库款统筹能力持续增强。在全市财政“紧平衡”状态持续加剧的情况下,市财政通过合理预判资金需求,优化资金调度机制等方式,保障市本级库款安全高效运转。一是增收节支提高库款保障能力。协调相关部门及区县财政通过大力培植财源,加大“三资”盘活力度,全力争取上级资金等有效措施,拓宽财政库款资金来源,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从严从紧控制非急需非刚性和一般性支出。二是统筹做好市对区县资金调度,及时跟踪区县库款运行及保障水平情况,重点关注困难地区“三保”、偿债等刚性支出需求,加大对困难地区及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力度,保障全市财政平稳运行。三是持续优化支出控制管理。加强库款监测及预研预判,结合税收征期、上级资金调度、工资发放、偿债等时间节点,动态测算市本级库款流量及可用余额,按照支出轻重缓急程度合理制定支出计划,将有限库款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7.暂付款减存控增进一步得到压实。2025年市本级实现省财政厅暂付款“只减不增”的要求。同时,指导并帮助区县消化暂付款,全市暂付款余额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之和比重始终保持全省最低。一是严格控制新增,强化预算执行约束,组织区县提前做好财力与资金匹配测算,根据全年财力规模安排支出,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禁超出财政承受能力铺摊子、上项目。年底结合市本级财力情况,加大下放财力力度,尽最大努力帮助区县消化新增暂付款。二是全力压减存量,梳理存量暂付款资金来源及支出方向,摸清底数,综合运用预算安排、收回资金、盘活资产资源等方式,进一步挖掘存量暂付款消化空间。三是完善管理机制,依托信息系统和月报,动态监控暂付款增减变化情况,对暂付款消化不力、新增暂付款控制较差地区实地核查、督导、约谈。

8.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2025年8月12日至2026年1月底,全局组织召开党组会议40次、议题165次。一是8月12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规则执行的通知》以来,全局各处室高度重视党组议事规则执行和党组会议管理工作,严格议题提报,狠抓决议执行。二是所有议题的提报、议事和决策执行均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共沈阳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党组工作规则的通知》(沈财党组〔2020〕31号)要求执行。

9.提高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落实职能、推动改革、服务发展的财政工作优势。一是坚决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压紧压实“一岗双责”,着力推进齐抓共管,为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二是紧扣财政核心业务谋划党建活动,推动党建工作与财政中心任务深度融合,将党建引领效能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实现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互促共进”。三是成立2个事业单位党支部,完成书记、副书记选举并对委员职务进行分工,及时对党员信息系统进行调整。四是充分发挥党支部职能,积极开展创建模范机关和“四强”党支部工作。2025年预算处党支部被评为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经济建设处党支部被评为辽宁省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五是通过与行业党委举行联合共建活动共享党建资源,指导行业党委党建工作,推动财政系统党建与注评行业党建深度融合,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

10.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科学规范。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提高全面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选人用人日常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沈阳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党组工作规则的通知》,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各项配套政策,严格落实任前事项报告制度,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认真学习《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政策,避免干部短期内频繁调整工作岗位。按照“人岗相适、适尽其才、才尽其能”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安排交流周期,为干部提供多岗位锻炼机会。

11.落实巡察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到位。2026年市本级草案代编预算规模114.1亿元,比2025年减少9亿元,其中财政资金52.6亿元,比2025年减少5.7亿元。2025年以来,对37名符合查核条件的干部开展个人事项报告随机抽查和重点查核工作,查核一致率为100%。在2026年预算编审过程中,已将以前年度实际发生问题导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收入差异大的因素考虑在内。一是严控代编预算规模。印发《沈阳市财政局关于编制沈阳市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组织各部门严格按照“精算、精管、精准、精细”要求编制项目预算,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单位(地区)和金额。二是做好预算调整工作。按照《预算法》预算调整的有关规定,对于执行中出现的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等情况,进行预算调整。《沈阳市本级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三是加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填报辅导,发布及时报告工作提示,进一步提高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切实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力和执行力。四是指导市国资委强化预算基础信息采集与分析,结合以前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科学编报收入预算,强化审核,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的过程是查找短板、解决问题、改进提高的过程,完善和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是实现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更是统一思想、团结一心、奋发向上的过程。市财政局全体党员干部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明确目标,理清思路,细化措施,将巡察反馈成果用足用好,将巡察整改效应放到最大。一是打造忠诚可靠政治机关。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养成按上级精神开展工作的习惯,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打造各类环境。压实党建等工作责任制,做好注评行业党建,加大财政宣传。树立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培训,打造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二是提升财政保障能力。落实落细加强财源建设行动方案和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完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支持企业发展,涵养税源,做优企业服务,强化惠企力度。落实惠企政策,推动制造业“智改数转”,支持优质税源企业引育。推广“园区集合贷”,为企业减负。加强非税收入组织,盘活“三资”,挖掘存量资产和未来收益权资源资产。三是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建立调度和激励考核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和地区做好争取工作。扩大可争取因素变量,围绕多个领域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支持全市振兴发展。保持必要支出强度,保障全市重大项目等。会同相关部门和区县做好重点项目资金筹集。支持制造业“智改数转”,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大政府投资基金规模,引导社会资本合作,引入国家和省级基金,完善项目储备库。鼓励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担保。用好用足中央专项资金。五是绘就民生幸福底色。将民生支出作为优先选项,确保社保待遇落实,支持民生品牌建设。实施“兴沈英才计划”,支持建设现代化文明城市,推进乡村振兴。支持“文化+”专项行动和文体旅融合发展。落实购房、供暖补贴,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六是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兜牢“三保”底线,对财力困难地区给予兜底保障。抢抓化债政策机遇,偿还到期政府法定债务和隐性债务本息,压降债务率。配合完成拖欠企业账款清偿任务,完成融资平台压降任务,做好暂付款减存控增。七是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以零基预算改革方案为牵引,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和支出标准体系。提高国库资金统筹调度能力,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做好巡视、巡察、审计整改,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完善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成本预算绩效改革。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过紧日子要求,将严格执行预算、加强经费管理作为长期任务。从严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推进现代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提高预结算审核质效,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中共沈阳市财政局党组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