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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积极探索“财政+”模式 支持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6-0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破解“谁来种地”难题,激发乡村全面振兴新动能,2025年,市财政局统筹各级专项资金5745万元,积极探索应用多种“财政+”模式,支持构建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支撑,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为骨干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步伐。

一是“财政+补贴”助力新型主体发展。统筹财政资金612万元,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重点对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开展设施设备购置、品牌认证和建设、产销对接和技术推广、快速检测及资源化利用等给予补贴,有效破解农业生产劳动力短缺问题。二是“财政+科技”引领社会服务升级。统筹财政资金4679万元,依托农业社会化服务逐步加大科技要素比重,大力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农技推广、无人机植保、数字化管理、土地托管、电商渠道等服务,计划实施农业托管服务面积59万亩,通过专业化分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三是“财政+金融”创新农业融资机制。针对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配合项目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联动,统筹财政资金317万元,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贴息支持,预计全年实现贷款额9000万元,进一步降低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缓解短期资金压力。四是“财政+人才”提升科学发展能力。统筹财政资金436万元,推动财政资金与人才政策融合,开展高素质农民、职业农民、农民经纪人等专业培训1680人次以上,支持“兴沈英才”农业名家项目,促进农业领军人才梯队化、差异化发展。五是“财政+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积极落实央地合作,配合项目主管部门推动与国投集团、央企乡村产业基金合作,联合省、市两级金控集团共同设立乡村振兴基金,以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提升种养殖技术、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为主攻方向,推动社会主体积极参与农业生产,扩展资本参与渠道。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深化财政政策供给和资金支持,进一步丰富财政扶持方式和手段,不断健全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方向发展,为破解“谁来种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贡献更大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