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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沈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5-11

沈阳恒信安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各专项基金管理人: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财预〔2020〕7号)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文件精神,根据《沈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沈政发﹝2018﹞6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我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绩效评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包括:政府引导基金(母基金)、政府引导基金出资设立的专项基金(含参股)。    

    二、评价原则

    根据我市引导基金设定的绩效目标,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简便有效、绩效相关的基本原则,采用定量分析评价为主,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运用科学、合理、简便有效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对引导基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真实、客观、公正的评价,从而加强政府基金运行绩效监控,督促绩效目标有效实现。

    三、主要工作

    2019年我市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包括:自评、复评、综合评价。

    (一)绩效自评。各专项基金管理人在金控集团下属的基金管理公司等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参照《2019年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详见附件1),开展专项基金绩效自评,并形成《沈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XX专项基金2019年绩效报告》(报告提纲详见附件2)。金控集团下属的基金管理公司等针对绩效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以上自评工作应于2020年5月15日前完成。

    (二)绩效复评。金控集团下属的基金管理公司等在专项基金自评的基础上,参照《2019年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详见附件1),开展专项基金绩效复评,汇总审核各专项基金管理人提交的《沈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XX专项基金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形成《沈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报告提纲详见附件3)。以上工作应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并将评价报告报送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基金管理部)。

    (三)绩效综合评价。财政部门在专项基金管理人自评、金控集团下属的基金管理公司等复评的基础上,参照《2019年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详见附件1),对基金管理运营机构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总体评分,形成《沈阳市投资引导基金2019年综合绩效评价报告》(报告提纲详见附件3)。

    (四)评价等级。基金绩效评价实施百分制和五级分类。五个级别分别是:好(85(含)分100分)、较好(75(含)分85分)、一般(65(含)分75分)、较差(55(含)分65分)、差(55(不含)分以下)。

四、有关要求

(一)履行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金控集团下属的基金管理公司等是引导基金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高度认识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绩效评价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组织开展并按时完成各项绩效评价工作。

(二)实现绩效管理全覆盖。引导基金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基金管理公司等要在基金的设立阶段,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并在专项基金章程(协议)中明确相关内容。在基金的运行阶段有效的实施监控,并将有关数据情况定期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财政报告。适时开展绩效评价。

(三)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专项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绩效评价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绩效评价报告要依据充分,真实完整,分析透彻,客观公正、重点突出。必要时可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参与相关工作,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要针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说明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推动引导基金高效有序运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按照财政部文件精神,市财政以适当方式将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或公开,并适时考虑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引导基金对后续出资、退出让利以及实施奖罚政策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对于专项基金绩效达不到预期效果、投资进度缓慢或资金长期闲置的,引导基金要严格控制后期出资,并适时终止投资、择机退出或收回资金。

    附件:1.2019年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2.沈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XX专项基金2019年绩效 

           报告(参考文本)

        3.沈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参

          考文本)

             

                                沈阳市财政局

                              2020年4月30日

(联系人:吕冠文,联系电话:22826309)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印发

沈财金〔2020〕217号附件1

2019年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序号

一级指标
(3个)

二级指标
(7个)

三级指标
(24个)

分值

指标公式或评价标准

属性

指标名称

专项基金

引导基金

总    分

100

100

100

1

基金设立期(50分)

基金方案设计绩效(15分)

定性

基金方案基本内容

6

基金方案内容完整、明确(设立的必要性、政策目标、基金规模、存续期限、出资方案、投资领域、决策机制、基金管理机构、风险防范、投资退出、管理费用、收益分配等)每项得0.5分,不缺项得6分。

按照政府已审批专项基金权重60%,年度新设立专项基金权重40%,计算加权平均分,作为引导基金得分。
引导基金专项基金方案设计绩效=政府已审批专项基金平均分×60%+年度新设立专项基金平均分×40%
  政府已审批专项基金平均分=∑政府已审批专项基金得分÷政府已审批专项基金数量

年度新设立专项基金平均分=∑年度新设立专项基金平均分得分÷新设立专项基金数量

2

基金绩效目标设定

3

方案明确设置专项基金绩效目标得1分;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1分;与基金设立的政策目标相符+1分。

3

基金投向要求

4

基金投资方向符合沈阳市产业规划、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投向各2分。

4

基金项目储备库建立

2

基金已建立投资项目储备库得1分,未建立不得分;项目储备数量、质量与基金规模匹配得1分,否则不得分。

5

基金设立期(50分)

基金方案执行绩效(25分)

定量

基金设立进度

8

按进度设置阶段分:阶段1:纳入引导基金投资方案;阶段2:寻找专项基金管理人;阶段3:制定设立方案;阶段4:尽职调查;阶段5:专家评审论证和公示;阶段6:市政府审批;阶段7:工商注册和中基协备案;阶段8:引导基金和社会资本完成约定出资。每个阶段得1分,全部完成得8分。

引导基金专项基金设立进度=年度完成政府审批专项基金数量÷年度引导基金投资总体方案拟设立专项基金数量×8(权重分值)


6

基金出资进度

3

基金各出资人出具承诺函得1分;按照承诺函约定按时出资得1分;引导基金出资不早于社会资本1分。

引导基金出资进度=∑政府已审批专项基金得分÷政府已审批专项基金数量


7

定量

基金资金到位

6

资金到位率=基金实缴额÷基金应实缴额×100%
  资金到位率<70%不得分;资金到位率>70%≤80%得1.5分;资金到位率>80%≤90%得3分;资金到位率>90%<100%得4.5分;资金到位率100%得6分。

引导基金资金到位=∑年度专项基金实缴额÷∑年度引导基金投资总体方案拟设立专项基金应实缴额×6(权重分值)


8

基金放大效应

8

基金放大倍数=募集其他资本额÷引导基金出资额
基金放大倍数≥2.33,得5分,每增加0.5倍加1分,最高得8分。

引导基金放大效应=∑年度专项基金募集社会资本额÷∑年度引导基金出资额。基金放大倍数≥2.33,得5分,每增加0.5倍加1分,最高得8分


9

基金日常管理绩效(10分)

定性

基金管理人遴选

6

设置基金管理人确定决策程序和标准得2分;履行决策程序和标准得2分;基金管理人具备从业资格(管理人完成中基协备案)并有成功投资案例得2分。

引导基金得分=政府已审批专项基金平均分×60%+年度新设立专项基金平均分×40%


10

基金资金托管

2

第三方托管人具备托管人资格(基金托管牌照+中基协会员)1分;已签署基金资金托管协议得1分。


11

基金制度管理

2

基金管理人建立基金管理制度得1分。                                       行业主管部门有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得1分。

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具备履行基金出资人职责的制度规范、管理能力得2分


12

基金投资期(30分)

基金内部管理绩效(15分)

定性

团队配置情况

3

投资管理团队专业性、投资决策委员专业性及人员配置合理性、团队激励机制各1分。

引导基金得分=∑政府已审批专项基金得分÷政府已审批专项基金数量


13

投资决策情况

6

资金流向清晰、具有独立会计核算、审计意见得2分;投资合法并符合中基协自律规则得2分;投资决策程序规范,尽调、投决文件齐全(包括风险合规意见)得2分。


14

信息披露情况

2

基金管理人中基协和投资人,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及时报送基金运营信息得2分。

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引导基金运营情况和履职情况得2分


15

监督管理情况

1

制定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得1分。

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并监督执行得1分


16

投后管理情况

3

基金管理制度有效、风险控制规定、对被投资企业和基金资产有投后管理和估值政策各得1分。

引导基金得分=∑各政府已审批专项基金得分÷政府已审批专项基金数量


17

基金投资项目绩效(15分)

定量

管理费提取

2

基金年度管理费提取为实缴出资额2%得1分;≤实缴出资额2%加1分。

引导基金年度管理费提取≤引导基金年度出资额1%得2分;>1%不得分


18

基金投资进度

8

基金投资率=基金已投资额÷基金可投资额×100%
  基金投资率<60%不得分;基金投资率>60%≤80%得2分;基金投资率>80%≤90%得4分;基金投资率>90%<100%得6分;基金投资率100%得8分。

引导基金投资进度=∑年度专项基金已投资额÷∑年度专项基金可投资额×8(权重分值)


19

基金返投比例

5

基金返投比例=基金已投本地额÷基金应投本地额×100%
  返投比例符合文件、合同约定得3分,超比例+2分。未达到比例要求酌情评分。

引导基金返投比例=∑年度专项基金已投本地额÷∑年度专项基金应投本地额×5(权重分值)


20

基金退出期(20分)

基金经济效益(15分)

定量

内部收益率(IRR)

5

内部收益率是指一定时期内使各笔现金流的现值之和等于零,即净现值为零时的收益率。内部收益率≥评价时5年期贷款利率得2.5分;每提高1个点加0.5分,最高得5分。

引导基金得分=∑各有项目退出专项基金得分÷有项目退出专项基金数量


21

已分配收益(DPI)

5

已分配收益倍数(DPI)=投资者已获收益分配÷已缴资本DPI=0不得分,DPI≤1得2.5分;DPI>1得5分。


22

总收益倍数(TVPI)

5

总收益倍数(TVPI)=(投资者已获收益分配+基金净值)÷已缴资本
TVPI=0不得分,TVPI≤1得2.5分;TVPI>1得5分。


23

基金社会效益(5分)

定性

基金引导作用

2

带动其他基金投资情况、带动同产业投资情况各得1分。


24

基金社会效果

3

基金在目标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挥的可持续影响得1.5分;在推动相关产业和领域的长效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应对国家和沈阳市政策及规划要求等方面的可持续效果得1.5分。




















沈财金〔2020〕217号附件2    

沈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XX专项基金

2019年绩效报告(参考文本)

一、基金概况

1.设立背景:政策背景、产业背景、市场资本供给不足、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等需要政府支持的论证。

2.基金概况:基金设立时间、存续期限、目前所属阶段、基金出资人、行业主管部门、基金管理人、基金计划募资规模、实际到位资金情况、投资情况等。

3.基金绩效目标: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标准等。

二、基金绩效情况

1.方案设计:基金方案内容完整、绩效目标明确、基金投资方向、范围符合沈阳市产业规划、引导基金投资重点。

2.项目库建设:项目储备数量、质量、金额与基金规模匹配。

3.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选聘依据和过程、专业能力。

4.资金托管:基本情况、选聘依据和过程、专业能力。

5.工作效率: 设立进度、基金出资进度、资金到位、放大效应。   

6.投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资金管理、投资决策、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与报送等方面的制度。

7.基金运营团队配置情况、投资决策、信息披露、监督管理。

8.基金投资业绩:管理费提取、基金投资进度、主要投资项目、基金返投比例、基金估值等。

9.基金经济效益:内部收益、已分配收益、总收益倍数。

10.基金社会效益:引导作用、放大效果、社会效果。

基金设立对其他基金投资、同产业投资的带动情况,对资本集聚、产业发展的引导、促进作用;对基金规模的放大效果、对目标产业或领域投资的放大效果和覆盖沈阳地区投资的放大效果;对重点领域的支持、薄弱环节的扶持以及所产生的可持续影响。

三、评价分析

1.基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基金目前所处阶段绩效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差异。

2.基金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3.基金绩效评价的得分、评价结果。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后续工作计划。

2.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沈财金〔2020〕217号附件3

沈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2019年

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文本)

一、基本概况

1.设立情况:设立的政策背景与产业背景、决策过程、计划募资规模、主要出资人、资金到位情况、行业主管部门、代持机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资方向等。

2.基金绩效目标: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二、组织实施

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

三、绩效评价

   略。可参考附件2相关部分进行。

四、评价结论

基金绩效评价的得分、评价结果。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针对总体性的问题或重点问题进行描述,分析问题成因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六、相关建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文件链接:政策解读: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沈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文件链接:图解: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沈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