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支农资金绩效管理,深入解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调查研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资金绩效管理暨“绩效管理规范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资金绩效管理暨“绩效管理规范年”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转化运用,持续加强支农资金绩效管理,保障支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助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实现新突破,结合我市财政支农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强化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在充分吃透各级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基础上,突出支农资金绩效管理特点、重点和难点,强化制度创新,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打通提质增效的“最后一公里”。结合省、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沈阳市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采取规范、提升、巩固三步走,深化支农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为项目、资金管理提供有效抓手,助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推动农业强市建设过程中的重大工程、重点举措、重要项目高质量落地落实,为全市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持和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实效,助推发展。以推动项目高质量建设、资金高效益运转为根本目标,突出结果导向、注重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持续探索和完善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支农资金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拓展理念,凝聚共识。在充分掌握现有绩效管理要求基础上,拓宽内涵外延,打破工作界限,向最优绩效聚焦,形成“向‘一盘棋’思想要绩效、向精细化预算要绩效、向高质量规划要绩效、向科学性统筹要绩效、向闭环型管理要绩效”的共识共为。
(三)流程衔接,全程贯通。针对支农资金管理特点,优化绩效管理工作内容,实现流程再造,系统覆盖事前评估、目标编制、运行监控、事后评价、结果运用等绩效管理全流程工作,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成效。
(四)简单易行,便于操作。坚持化繁为简、清晰明了,紧盯核心工作、抓住重点环节、提炼关键指标,理清绩效管理各项工作要求,确保看了就能懂,照着就会做,有效减轻部门和基层工作负担。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交流培训
以农业领域项目单位计划财务、项目管理和实施部门及区县(市)项目部门、农财系统为重点,分批开展绩效管理专题培训宣讲,引导将绩效理念和成本意识贯穿于支农资金预算管理全过程。定期组织梳理解读最新出台的政策制度,学习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做到领导干部重视、计财干部精通、项目管理干部熟练掌握,让“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深入人心,营造“人人讲绩效、人人重绩效、人人用绩效”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
完成时限:8月底前
(二)优化工作体系
在绩效管理总体要求基础上,结合财政支农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评价工作体系。在“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管理-部门绩效自评-重点评价、再评价”流程基础上,突出结果应用与反馈,增加“财政复核评价-结果通报反馈-部门联合监督”3项工作步骤,构建闭环反馈回路。具体工作步骤见附件1(沈阳市财政支农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指南)。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
完成时限:8月底前
(三)完善评价指标
以项目主管部门为主体,可适当考虑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针对惠民类、惠企类、补贴类、建设类、运转类、政策引导类等不同项目实际,突出不同侧重点,逐项梳理形成科学规范、精准有效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服务对象、社会公众满意度)等评价指标,汇总形成科学完备、针对性强的支农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8月底前
(四)健全工作机制
1.流程衔接机制。年度预算编制完成后,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指标同步下达,同时形成绩效评价项目分类清单,提出绩效管理工作要求,部署开展年度绩效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结果应用机制。将汇总的评价结果、优化意见、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等,以通报、抄送等形式反馈项目主管部门,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提出整改措施,并将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部门公用经费定额、项目安排挂钩。
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
完成时限:9月底前
3.问责问效机制。根据每年实施绩效评价、监控情况,视情会同市人大财经委、市审计部门对绩效评价结果一般的项目实施监督,对相关项目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形成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
完成时限:9月底前
4.宣传引导机制。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宣传,推动绩效理念和意识深入人心。加强经验总结,及时对接宣传部门,展示我市农业领域绩效管理最新做法和成果。
责任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有关要求
一是提高工作站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区县(市)要提高思想重视程度,深入研究解决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矛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项目主管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要深化“一盘棋”思想,强化沟通协调,主动实施对接,共同将支农资金绩效管理打造成领域内“样板工程”。
三是抓好工作落实。各区县(市)应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加强支农资金绩效管理的措施办法,并认真开展相关工作,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成效。有关工作情况和特色亮点做法,请于9月30日前报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
附件:1.沈阳市财政支农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指南
2.市本级财政支农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模板)
文件链接:政策解读: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资金绩效管理暨“绩效管理规范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链接:图解: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资金绩效管理暨“绩效管理规范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