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加强支农资金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资金绩效管理暨“绩效管理规范年”实施方案》,在充分吸纳各级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基础上,突出支农资金绩效管理特点、重点和难点,强化制度创新,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打通提质增效的“最后一公里”。8月1日,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名义联合发文执行。
二、执行范围
市直相关部门,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交流培训
以农业领域项目单位计划财务、项目管理和实施部门及区县(市)项目部门、农财系统为重点,分批开展绩效管理专题培训宣讲,引导将绩效理念和成本意识贯穿于支农资金预算管理全过程。定期组织梳理解读最新出台的政策制度,学习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做到领导干部重视、计财干部精通、项目管理干部熟练掌握,让“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深入人心,营造“人人讲绩效、人人重绩效、人人用绩效”的良好氛围。
(二)优化工作体系
在绩效管理总体要求基础上,结合财政支农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评价工作体系。在“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管理-部门绩效自评-重点评价、再评价”流程基础上,突出结果应用与反馈,增加“财政复核评价-结果通报反馈-部门联合监督”3项工作步骤,构建闭环反馈回路。具体工作步骤见附件1(沈阳市财政支农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指南)。
(三)完善评价指标
以项目主管部门为主体,可适当考虑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针对惠民类、惠企类、补贴类、建设类、运转类、政策引导类等不同项目实际,突出不同侧重点,逐项梳理形成科学规范、精准有效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服务对象、社会公众满意度)等评价指标,汇总形成科学完备、针对性强的支农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四)健全工作机制
1.流程衔接机制。年度预算编制完成后,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指标同步下达,同时形成绩效评价项目分类清单,提出绩效管理工作要求,部署开展年度绩效管理工作。
2.结果应用机制。将汇总的评价结果、优化意见、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等,以通报、抄送等形式反馈项目主管部门,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提出整改措施,并将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部门公用经费定额、项目安排挂钩。
3.问责问效机制。根据每年实施绩效评价、监控情况,视情会同市人大财经委、市审计部门对绩效评价结果一般的项目实施监督,对相关项目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形成工作合力。
4.宣传引导机制。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宣传,推动绩效理念和意识深入人心。加强经验总结,及时对接宣传部门,展示我市农业领域绩效管理最新做法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