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继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翻修改造农村最早一事一议修建水泥路的建议(第0117号)已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一事一议村内道路项目概况
1.省出台政策情况。2011年末,原省综改办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财政厅下发了《辽宁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实施方案》和《辽宁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文件明确:“从2012年起,全省集中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组与组之间道路和村内巷道的建设,加大财政奖补资金的投入力度。”
2.财政奖补资金标准。近年来,省逐步提高一事一议村内道路硬化路面建设财政奖补标准,目前执行标准为:平均每平方米80元。资金来源包括中央、省、市、县财政资金。其中:省以上财政承担比例为80%,市和县承担比例为20%。
3.全市总体情况。全市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首先以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四区县(市)为重点,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2012年至今,全市累计新建一事一议村内道路5513公里。其中:8年以上的村内道路2254公里。
4.基层反馈情况。近年来,在对区县(市)建设一事一议村内道路调研走访中了解到: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切实解决村民出行难问题,极大改善了村内交通状况,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赞誉。同时,区县(市)反馈:已建村内道路因修建时间过长而出现部分路段破损,影响到村民出行。这与您在建议中提到的问题很相似。
二、围绕道路破损进行的政策调整
针对基层反馈情况,我们多次就村内道路破损情况和维修需求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和沟通,着重阐述了维修破损路面对于延长道路使用年限、便民出行、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要性。省财政对此高度重视,围绕村内道路破损情况开展调研,2023年先后深入我市辽中区、法库县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在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建议后,在2024年下达各市的建设任务中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明确:“各县区在确保完成全年分解建设任务基础上,对因建设路面宽度收窄(≤4m)等原因导致成本下降,可安排不超过10%的奖补资金,区别轻重缓急,用于对以前年度村内道路维修维护。”
在实践中,由于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财政奖补标准不高,财政奖补资金对于完成上级下达的新建任务已很难覆盖成本,因此继续安排资金用于村内道路维修改造很难实施。为此,2024年末,省财政完善政策,进一步出台了《辽宁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范围”由原来主要用于村内道路新建项目,调整为“主要支持村内道路建设(含新建、维修改造、改扩建)”,从政策层面明确了村内道路维修改造方向,并在下达2025年村内道路建设任务时,新增我市康平县、法库县共计86公里维修改造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奖补资金,逐步扩大全市村内道路维修改造范围,会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落实省政策措施,指导区县(市)科学有序地开展破损村内道路的维修改造工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农业农村处
联 系 人:吕红光
联系电话:024-22841853
沈阳市财政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