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继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业保险公司提高对农作物受灾保障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种植业农业保险政策
种植业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各级财政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种植业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赔偿保险。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不断完善种植业保险政策,持续推动种植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分散风险能力,稳定农民收入,推动种植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
农业保险保额、费率和理赔金额计算方式等政策均由省级部门统一制定。以我市种植面积最广的玉米为例,玉米直接物化成本保险保额370元/亩,保险费率6.1%,亩保险费金额22.57元;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额770元/亩,保险费率6.1%,亩保险费金额46.97元;玉米收入保险保额1000元/亩,保险费率6.1%,亩保险费金额61.00元。
我市种植业政策性保险已从保障水平一般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逐渐发展到保障水平较高的完全成本保险,从2025年起将在全市大力推广保障水平更高的种植收入保险(玉米、大豆)。
二、种植业保险理赔政策
在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理赔中,由于农作物生长期不同,种植作物的投入成本不同,理赔标准也不同。理赔标准不仅与受灾程度有关,也与农作物生长期有关,即理赔金额=保险金额×不同生长期赔偿比例系数×受损程度。以我市2024年7月25日开始的暴雨灾情为例,经专家鉴定此时为水稻、玉米拔节期,赔偿比例系数为90%。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不同生长期、受损程度时的理赔标准详见下表。
另外,根据全省统一的农业保险合同条款,玉米完全成本保险起赔线为25%,即投保的某地块损失程度达到25%给予理赔,损失程度未达到25%的地块不予理赔。
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不同生长期、受损程度理赔标准表 | ||||
序号 | 损失率 | 玉米完全成本保险理赔标准 | ||
苗期 | 拔节期 | 成熟期 | ||
1 | 80%以上 | 616 | 693 | 770 |
2 | 75%-80% | 431.2 | 485.1 | 539 |
3 | 70%-75% | 400.8 | 450.9 | 501 |
4 | 65%-70% | 369.6 | 415.8 | 462 |
5 | 60%-65% | 339.2 | 381.6 | 424 |
6 | 55%-60% | 308 | 346.5 | 385 |
7 | 50%-55% | 277.6 | 312.3 | 347 |
8 | 45%-50% | 246.4 | 277.2 | 308 |
9 | 40%-45% | 216 | 243 | 270 |
10 | 35%-40% | 184.8 | 207.9 | 231 |
11 | 30%-35% | 154.4 | 173.7 | 193 |
12 | 25%-30% | 123.2 | 138.6 | 154 |
在收入保险中,理赔金额为实际收入低于保险金额部分。其中,实际收入不仅与产量有关,也与市场价格(包括当地收购价、期货价)有关。
三、种植业保险理赔流程
在理赔过程中,乡镇政府全程指导,村集体派遣代表和属地农业部门推荐的具有专业资质的农业专家(一般为属地农业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保险公司查勘、测产定损全过程,经保险公司采用卫星遥感等高科技信息数据进行交叉复核后,最终由农业专家出具签字的测产定损报告作为理赔的基础性依据。损失核定后,经公示无异议并且投保人签字同意后,保险公司履行付款程序。种植业成本类保险一般应于当年11月20日前结案、收入类保险应于12月20日前结案。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市高度重视推进农业保险公司提高对农作物受灾保障的工作。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收到您的建议后,再次向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反馈,积极推动农业保险公司提高对农作物受灾保障工作。在下一步农业保险工作中,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和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农业保险工作各相关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强化保险公司督导管理,推进科学定损、精准理赔,实现应赔尽赔,努力提高理赔服务质效,提升农户满意度,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金融处
联 系 人:周建华
联系电话:22824801
沈阳市财政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