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秀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足额拨付城市维护资金确保城市设施基本运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维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的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城市维护资金保障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城市维护是城市运行的重要保障,关乎城市的稳定运转、居民生活质量以及城市形象展示,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高度重视。
近年来,市财政一直将城市维护资金纳入优先保障范畴,持续统筹资金支持城市绿化设施、排水设施、市政道桥、环卫扫保等城市运行维护,2023—2024年共计投入资金90.7亿元。为保障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市财政还积极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向市政府汇报,根据城市维护实际需要及时增加项目支出,例如2023—2024年及时增加拨付各区县(市)社会化除雪补助资金9200万元,有力保障城市道路畅通及市民出行安全。同时,市财政持续做好城市维护对区县(市)转移支付,近两年共下达区县(市)维护资金15.8亿元,以深化区域维护保障,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在资金管理方面,各项目主管部门不断健全资金管理考核机制,保障城市维护资金有的放矢、专款专用,形成了工作部署、调度、考评、资金拨付全流程管理,市财政根据项目主管部门考核结果做好资金拨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当前,受各种复杂因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尽管我们在城市维护资金保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和城市功能的日益完善,对城市维护资金的需求与日俱增。为此,我们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收入调度。会同相关部门和地区做好协税护税,持续深挖非税收入潜力,因地制宜加快闲置资产资源盘活,做优增量、盘活存量,为全市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加力向上争取。抢抓政策机遇,围绕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及一般债券等各类上级支持领域,精准对接,会同各部门和区县(市)积极谋划,努力争取上级资金,以便更好统筹资金,给予城市维护更多支持。同时,积极支持、配合相关部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维护项目,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城市维护领域,深化投融资机制,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三是强化资金绩效监管。在加强城市维护资金保障的同时,也注重绩效监管,不断督促各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强化结果运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质效。
让百姓满意、为民服务是我们的职责和荣誉,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助力城市维护水平提升,为城市的稳定繁荣和市民高品质生活做出更大的贡献。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经济建设处
联 系 人:马兆婷
联系电话:22856148
沈阳市财政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