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4-22
2020年3月,沈阳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部制发了《关于下达2020年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该文件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财预〔2020〕7号)和《政府投资基金暂行 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 号)文件精神,并根据《沈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沈政发﹝2018﹞6号)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沈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引导、放大效应,吸引社会资本促进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及基金管理运营机构的申请基础上,结合我市2019年投资方案执行情况,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论证,最终确定下达2020年沈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计划。在下达计划的同时,明确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为各部门、各区县和基金管理运营机构2020年开展引导基金相关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投资基金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