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0-28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安排,为规范和加强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沈阳市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一、政策背景
为加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推动中央、省、市有关农村综合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有关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36号)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基本框架
《沈阳市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主要由十一个部分构成: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资金的使用范围
第三章 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奖补资金
第四章 美丽乡村建设奖补资金
第五章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补资金
第六章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第七章 村级党建工作经费
第八章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
第九章 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
第十章 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
第十一章 附则
三、主要内容
《沈阳市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主要以每一个项目为基本点进行执行标准的说明,同时,统一说明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