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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沈阳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5-07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省财政厅下发文件对2021年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将上级有关规定予以转发。

二、政策依据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辽财库[2022]35号)

三、有关要求

一是梳理纳入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范围的单位清单,完善编制单位基础信息,保证编制范围的完整性。二是披露财政专户资金情况,在财务报告中单独反映财政专户资金情况。三是加强审核工作,创新审核方式,提高审核效率。四是学习新系统功能,规范编报流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文件链接:沈阳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