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4-25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有关精神,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有关要求,2024-2026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将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
二、主要内容
1.请各县(市)高度重视申报工作,严格按照《通知》中明确的试点内容、目标和申报条件等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市向省择优推荐1个试点县。
2.申报材料报告:市级及县级层面已出台的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推荐县加盖县政府公章的实施方案。
3.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光盘刻录)各一式三份,有关部门联合行文于4月28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