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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沈阳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所转发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总会计核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19

问:下发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总会计核算管理,充分发挥财政总会计职能作用,更好支撑财政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财政部于2024年10月1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总会计核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24]23号),2024年12月3日辽宁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总会计核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库[2024]272号),市财政局按照上级要求,为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工作,不断强化财政总会计核算管理,更好支撑财政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要求,贯彻落实。

问:通知完善和调整了哪些内容?

答:1.统一账套设置,明确重点内容。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统一设置9个类型账套开展总会计核算,各类账套实行全国统一的账套名称和账套编码,对不符合规定的账套,要立即进行撤并。

2.各地区不得随意增设会计账套,确有需要增设账套的,需向市财政局(国库处)申请,由市财政局汇总后报省财政厅审批,并报财政部备案。新增账套的核算内容不能与统一设置账套交叉重复。各类账套要严格按规定核算内容进行会计核算,严禁核算本账套以外其他内容。

3.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增设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明细科目,规范使用“其他应收款”、“资金结存”等科目,并按照科目核算内容正确反应债务还本付息资金,清晰反映国库待清算资金,提高核算的时效性,夯实财政总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总会计职能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本地区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文件链接:沈阳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所转发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总会计核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